輕四62頁第1題資料四的第4問
在期中做了控制測試,為什么還要在期末獲取補充的審計證據(jù),,不是可以不再做控制測試了嗎
問題來源:
(3)針對資料四第(1)至(4)項,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徐老師
2022-07-26 07:58:45 1278人瀏覽
期中做了控制測試,即使剩余期間沒有重大變化,也是要針對剩余期間獲取補充證據(jù)的呀,。相關(guān)原文表述為:
如果已獲取有關(guān)控制在期中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jù),,并擬利用該證據(jù),注冊會計師應(yīng)當實施下列審計程序:(1)獲取這些控制在剩余期間發(fā)生重大變化的審計證據(jù),;(2)確定針對剩余期間還需獲取的補充審計證據(jù),。
【除非期中實施控制測試,就發(fā)現(xiàn)控制無效,,此時就無需針對剩余期間實施控制測試了】
您看您還有哪里不太理解,,歡迎提問,我們繼續(xù)討論,,苦盡甘來終是甘,,山河星月皆賀禮,加油,!相關(guān)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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