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銷售與兼營的詳細辨析及稅務處理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C,D
答案分析:選項A:屬于兼營行為,。選項B: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chǎn)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征收率,。

汪老師
2023-03-30 13:21:54 2716人瀏覽
您混合銷售和兼營的知識點學的不太扎實,可以回顧一下基礎班哈,。
1.先看一下這里的知識點:
業(yè)務 | 關鍵界定標準 | 稅務處理 |
混合 銷售 | 在同一項銷售行為中同時存在貨物和服務的混合,,二者有從屬關系 | 按納稅人經(jīng)營主業(yè)繳納增值稅,銷售額為貨物銷售額與服務銷售額的合計 |
兼營 | 同一納稅主體,,既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又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各類業(yè)務并無必然的從屬關系(可以同時發(fā)生,,也可以不同時發(fā)生) | (1)分別核算:分別適用稅率或征收率 (2)未分別核算:從高適用稅率或從高適用征收率 |
特殊規(guī)定,,特殊記憶: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chǎn)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混合銷售,,算兼營,。
2.再看BC,B屬于上面說的特殊規(guī)定,,屬于兼營,。C屬于正常銷售家電的同時提供送貨服務,,如果不在這家店買家電,對方肯定不會給提供送貨服務的,,因為無貨可送,,所以二者有因果關系,,又不屬于上述特殊規(guī)定范疇,,故屬于混合銷售。
3.再看AD,,A商超既銷售商品又提供餐飲服務,,這就跟咱們現(xiàn)實逛商場一樣,您不買衣服也可以吃飯,,不吃飯也可以買衣服,,二者無因果關系,所以算兼營,。
D餐廳提供餐飲服務同時銷售酒水,,咱們?nèi)ワ埖瓿燥埐艜瑫r點酒水,幾乎不會出現(xiàn)說不在飯店吃飯,,專門去飯店買一瓶飲料,,所以二者有因果關系,是混合銷售,。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xù)交流,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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