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丟失票據,,并沒有喪失票據權利,,是嗎?
那么,,如果說: 乙公司丟失票據,,并沒有喪失票據權利,Q銀行 應不應該 向乙公司付款,?
問題來源:
2015年3月4日,,甲公司為履行與乙公司的貨物買賣合同,簽發(fā)一張商業(yè)匯票交付乙公司,。匯票收款人為乙公司,,由Q銀行承兌,到期日為9月4日,。7月9日,,乙公司財務人員不慎將該匯票丟失,于當日同時申請掛失止付和公示催告,。7月10日,,法院通知Q銀行停止支付并發(fā)出公告,公告期間為自公告之日起60日,。丙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撿到該匯票并自行在票據上記載丙公司為被背書人,。9月5日,,丙公司向Q銀行提示付款,。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1.Q銀行承兌時必須在匯票上記載的事項是( ?。?br>
A,、Q銀行住所
B,、“承兌”字樣
C、承兌日期
D,、Q銀行簽章
正確答案:B,D
答案分析:
“承兌”字樣,、承兌人簽章,屬于承兌行為的必須記載事項,。
2.下列當事人中,,屬于該匯票債務人的是( ),。
A,、乙公司
B、甲公司
C,、丙公司
D,、Q銀行
正確答案:B,D
答案分析:
(1)票據上并無丙公司簽章,丙公司不屬于匯票債務人,,選項C排除,;(2)由于丙公司屬于惡意持票人,不享有票據權利,,該匯票的票據權利人仍為乙公司,,選項A排除;(3)選項BD:該匯票上有甲公司的出票人簽章,、Q銀行的承兌人簽章,,甲公司和Q銀行應當承擔票據責任,屬于票據債務人,。
3.乙公司申請掛失止付,,掛失止付通知書應記載的事項是( ),。
A,、乙公司的名稱、營業(yè)場所或者住所以及聯(lián)系方法
B,、該匯票的種類,、號碼、金額
C,、該匯票喪失的時間,、地點、原因
D、該匯票的出票日期,、付款日期,、收款人名稱、付款人名稱
正確答案:A,B,C,D
答案分析:
掛失止付通知書應當記載下列事項:(1)票據喪失的時間,、地點,、原因(選項C);(2)票據的種類,、號碼,、金額、出票日期,、付款日期,、收款人名稱、付款人名稱(選項BD),;(3)掛失止付人的姓名、營業(yè)場所或者住所以及聯(lián)系方法(選項A),。
4.關于該匯票付款責任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丙公司是持票人,Q銀行應予付款
B,、乙公司丟失票據,,喪失票據權利,Q銀行不應向乙公司付款
C,、乙公司是票據權利人,,在法院作出除權判決并公告后,Q銀行應向乙公司付款
D,、Q銀行應向丙公司付款,,但需請求法院提前結束公示催告程序
正確答案:C
答案分析:
(1)選項AD:丙公司屬于惡意持票人,不享有票據權利,,且丙公司提示付款時尚在該匯票公示催告期間,,Q銀行不得付款。(2)選項BC:如果公示催告期間屆滿沒有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乙公司的申請作出除權判決并公告,、通知Q銀行;自除權判決公告之日起,,乙公司有權要求Q銀行支付票款,。
董老師
2020-02-11 14:37:42 2052人瀏覽
乙公司丟失票據,,沒有喪失票據權利,。
如果公示催告期間屆滿沒有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乙公司的申請作出除權判決并公告,、通知Q銀行,;自除權判決公告之日起,乙公司有權要求Q銀行支付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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