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銷售
精選回答
混合銷售是指一項銷售行為中同時涉及貨物和服務的銷售方式,。
混合銷售的特點包括:
1.交易行為的單一性:混合銷售是指同一項銷售行為中既涉及貨物又涉及服務,,而不是兩種或多種銷售行為的簡單相加,。
2.貨物與服務的關(guān)聯(lián)性:在混合銷售中,,貨物和服務的銷售是緊密相關(guān)的,,通常是由同一納稅人實現(xiàn),,并且價款是同時從一個購買方取得的,。
3.稅務處理的特殊性:對于混合銷售的稅務處理,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guī)定,,從事貨物的生產(chǎn),、批發(fā)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混合銷售的舉例:
1.電商平臺不僅銷售電子產(chǎn)品、服裝等貨物,,還提供安裝,、維修等服務。
2.餐廳或快餐店推出的套餐銷售,,將主食,、配菜和飲料等組合在一起銷售。
3.健身房通過銷售會員卡,,將健身器材使用,、私教課程等組合在一起銷售。
混合銷售與兼營
1.混合銷售:
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貨物又涉及服務(貨物+服務)
從事貨物的生產(chǎn),、批發(fā)或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
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jié)構(gòu)件等自產(chǎn)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征收率
2.兼營:
納稅人的經(jīng)營中包括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不動產(chǎn)的行為
納稅人發(fā)生兼營行為,,適用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按照以下方法適用稅率或征收率:
⑴兼有不同稅率的應稅行為:從高適用稅率
⑵兼有不同征收率的應稅行為:從高適用征收率
⑶兼有不同稅率和征收率的應稅行為:從高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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