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預習知識點:審計工作前提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審計》預習知識點:審計工作前提,。
【內(nèi)容導航】:
(一)管理層,、治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1.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二)審計工作前提
(三)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五章審計目標第一節(jié)財務報表審計總體目標與審計工作前提的內(nèi)容,。
【知識點】:審計工作前提
(一)管理層、治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1.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根據(jù)《會計法》和《公司法》的規(guī)定,在治理層的監(jiān)督下,,管理層作為會計工作的行為人,,對編制財務報表負有直接責任。
2.治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根據(jù)公司治理結構要求,,治理層應當對管理層編制財務報表的過程實施有效的監(jiān)督,。
(二)審計工作前提
1.執(zhí)行審計工作的前提的定義
管理層和治理層(如適用)認可與財務報表相關的責任,是注冊會計師執(zhí)行審計工作的前提,,構成注冊會計師按照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審計工作的基礎,。
2.對執(zhí)行審計工作的前提的理解要點(十分重要觀點)
(1)執(zhí)行審計工作的前提是一個相對于管理層、治理層對財務報表責任的概念,,包含有法律關系問題,。注冊會計師所審計的財務報表是由管理層、治理層在法律框架要求下負責編制的,。管理層,、治理層在承擔其對財務報表責任的前提下,注冊會計師才能承擔其對財務報表的審計的責任,。相反,,如果管理層、治理層不認可其對財務報表的責任,,注冊會計師就無所謂對財務報表的審計責任,,此時,注冊會計師執(zhí)行審計工作的前提不存在,,言外之意,,注冊會計師不能承接該財務報表審計。
(2)管理層,、治理層對財務報表應當承擔什么責任的問題也是注冊會計師承接和執(zhí)行財務報表業(yè)務前必須明確的問題,,也是注冊會計師需要與管理層、治理層充分溝通并達成一致意見的問題,。CSA1101第九條中陳述,,這些責任構成注冊會計師按照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審計工作的基礎。
(3)根據(jù)CSA1111第三條,,審計的前提條件,是指管理層在編制財務報表時采用可接受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以及管理層對注冊會計師執(zhí)行審計工作的前提的認同,。
在本條中,也同時從另一個角度說明了,,如果管理層,、治理層不認可其對財務報表的責任,審計業(yè)務就不能承接。(教材P85倒數(shù)第3行,、教材P101第3段)
(4)管理層,、治理層認可并理解其應當承擔的責任包含三個具體方面的內(nèi)容,并且該內(nèi)容明確寫進審計報告中,。
(三)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1.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對財務報表發(fā)表審計意見是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2.注冊會計師應當遵守相關職業(yè)道德要求,按照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并根據(jù)獲取的審計證據(jù)得出合理的審計結論,,發(fā)表恰當?shù)膶徲嬕庖�,,并通過簽署審計報告確認其責任。
3.管理層和治理層理應對編制財務報表承擔完全責任
(1)管理層,、治理層承擔對財務報表編制責任和注冊會計師承擔對財務報表審計責任是整個財務信息生成鏈條上的不同環(huán)節(jié),,兩者缺一不可,各司其責,。
(2)《公司法》,、《會計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管理層和治理層對編制財務報表承擔責任,目的是從源頭上保證財務信息質(zhì)量,。
(3)在某些方面,,管理層、治理層與注冊會計師兩方之間對財務報表信息可能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管理層,、治理層作為提供財務報表信息的內(nèi)部人員,對企業(yè)的情況更為了解,,更能作出適合企業(yè)特點的會計處理決策和判斷,,因此,管理層,、治理層應當對編制財務報表承擔完全責任,。
(4)盡管在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可能向管理層和治理層提出調(diào)整建議,,甚至在不違反獨立性的前提下為管理層編制財務報表提供協(xié)助,,但管理層仍然對編制財務報表承擔責任,并通過簽署財務報表確認這一責任,。
4.財務報表審計不能減輕管理層和治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如果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注冊會計師通過審計沒有能夠發(fā)現(xiàn),也不能因為財務報表已經(jīng)注冊會計師審計這一事實而減輕管理層和治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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