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預習知識點:侵權賠償責任范圍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審計》預習知識點:侵權賠償責任范圍,。
【內容導航】:
1. 故意出具不實報告
2.過失出具不實報告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二章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第二節(jié)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的內容。
【知識點】:侵權賠償責任范圍
1. 故意出具不實報告
事務所因故意出具不實報告而承擔連帶責任時,,沒有最高賠償額的限定,事務所應當承擔的賠償數(shù)額由具體案件中利害關系人的損失數(shù)額和其他責任主體賠償能力決定,。
2.過失出具不實報告
事務所因過失出具不實報告而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時,,事務所就其所出具的不實審計報告承擔賠償責任的最高限額為該審計報告中的不實審計金額。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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