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_2025注會《稅法》考點搶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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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
1.納稅申報
(1)車輛購置稅實行一車一申報制度,,但免稅、減稅車輛轉讓或改變用途還需重新申報,。
應補繳稅額=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1-使用年限×10%)×10%-已納稅額
使用年限的計算方法是,,自納稅人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至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情形發(fā)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計算,不滿一年的不計算在內,。
(2)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報《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同時提供車輛合格證明和車輛相關價格憑證。
①車輛合格證明為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車輛電子信息單》,。
②車輛相關價格憑證:境內購置車輛為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或者其他有效憑證,;進口自用車輛為《海關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或者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屬于應征消費稅車輛的還包括《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
提供這些憑證的目的是為了準確確定計稅依據,。
(3)自2020年6月1日起,納稅人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時,,提供發(fā)票電子信息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依據相關規(guī)定提供其他有效價格憑證的情形除外,。發(fā)票電子信息與納稅人提供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的內容不一致,、納稅人提供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已經作廢或者開具了紅字發(fā)票的,納稅人應換取合規(guī)的發(fā)票后申報納稅,。
2.納稅環(huán)節(jié)
車輛購置稅是對應稅車輛的購置使用行為課征,,征收環(huán)節(jié)單一,實行一次課征制度,。征稅環(huán)節(jié)為使用環(huán)節(jié)(最終消費環(huán)節(jié)),。具體而言,車輛購置稅是在應稅車輛上牌登記注冊前的使用環(huán)節(jié)征收,。
3.納稅地點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辦理車輛登記手續(xù)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所在地具體分為:
(1)單位納稅人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個人納稅人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4.納稅期限和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納稅期限為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具體為: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應稅車輛,,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具體為:
(1)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為購買之日,,即車輛相關價格憑證的開具日期。
(2)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為進口之日,,即《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
(3)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生效或者開具日期,。
5.車輛購置稅的退稅制度
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或銷售企業(yè),,納稅人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的,應退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稅額=已納稅額×(1-使用年限×10%)(應退稅額不得為負數)
使用年限的計算方法是,,自納稅人繳納稅款之日起,,至申請退稅之日止。
自2020年6月1日起,,納稅人購置并已完稅的應稅車輛,,納稅人申請車輛購置稅退稅時,稅務機關核對納稅人提供的退車發(fā)票與發(fā)票電子信息無誤后,,按規(guī)定辦理退稅,;核對不一致的,納稅人換取合規(guī)的發(fā)票后,,依法辦理退稅申報,;沒有發(fā)票電子信息的,銷售方向稅務機關傳輸有效發(fā)票電子信息后,納稅人依法辦理退稅申報,。
知識點來源:第十一章 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
以上內容選自劉穎老師24年《稅法》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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