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行為同時具備的四個條件_2019年注會稅法基礎階段知識點
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已經(jīng)結束了,,小伙伴們應該全身心投入到備考當中,,小編為大家摘取了2019年稅法基礎班第二章增值稅法中部分知識點,,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內容導航】
應稅行為同時具備的四個條件
【所屬章節(jié)】
第二章 增值稅法
【知識點】應稅行為同時具備的四個條件
應稅行為同時具備的四個條件
1.應稅行為是發(fā)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境內;
2.應稅行為是屬于《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范圍內的業(yè)務活動——列舉范圍;
3.應稅服務是為他人提供的——經(jīng)營性活動;
4.應稅行為是有償?shù)摹袃敗?/p>
注冊會計師稅法科目是考試中比較難的科目,同學們一定要努力學習,,要相信付出就會有回報的,,在這里小編預祝大家都能順利通過考試。
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穎老師《稅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注冊會計師導航
-
考試資訊
-
考試資料
考試資料 | 會計 | 審計 | 稅法 | 經(jīng)濟法 | 財管 | 戰(zhàn)略 | 考試經(jīng)驗 | 考試大綱 | 免費答疑
-
輔導課程
-
考試題庫
-
互動交流
-
東奧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