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基礎考點: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
【東奧小編】現(xiàn)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基礎考點: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
【內(nèi)容導航】:
(一)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稅法第七節(jié)特殊經(jīng)營行為的稅務處理的內(nèi)容,。
【知識點】: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
納稅人兼營增值稅應稅項目與非應稅項目——納稅人從事不同稅種的經(jīng)營活動
稅務處理原則:要劃清收入,,按各收入對應的稅種、稅率計算納稅;對劃分不清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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