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條款_25年注會經(jīng)濟法學習要點
注會經(jīng)濟法科目有一定難度,但并非不可攻克?!督?jīng)濟法》考點理解門檻相對較低,,多貼近生活實際,通過結合案例分析,,能輔助理解記憶,,只要掌握方法,難度可控,。以下是注會經(jīng)濟法第四章要點精講,,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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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jié)】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單元:合同的訂立
【知 識 點】
格式條款
1.什么是格式條款
(1)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
(2)當事人不得僅以合同系依據(jù)合同示范文本制作或者雙方已經(jīng)明確約定合同條款不屬于格式條款為由主張該條款不是格式條款,。
(3)從事經(jīng)營活動的當事人一方不得僅以未實際重復使用為由主張其預先擬定且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合同條款不是格式條款,。但有證據(jù)證明該條款不是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的除外。
2.提示,、說明義務
(1)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對已盡合理提示及說明義務承擔舉證責任,。
(2)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jīng)]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nèi)容(未訂入合同之中)。(2025年新增)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1)具有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和免責條款無效情形的,;
(2)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
(3)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
【不合理地免除或減輕提供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
“如賣方超過交車時間15天仍不能交車,,由賣方退還實際收取的定金,賣方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p>
“乙方場地為公共場所,甲方應當保管好自身物品,,乙方不對物品丟失問題承擔賠償責任,。”
【不合理地限制對方主要權利】
“如無質(zhì)量問題,,一經(jīng)售出概不退換,。”
【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經(jīng)營者)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解決?!?/p>
4.解釋
(1)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2)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3)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5.強制性規(guī)定
格式條款相關特別規(guī)定屬于強制性規(guī)定,,不允許當事人通過約定排除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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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科目知識點“格式條款”的相關內(nèi)容,,經(jīng)濟法為文科類科目,,備考時容易出現(xiàn)混淆的情況,建議考生在備考時通過習題練習輔助記憶考點,,鞏固理解,!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jīng)濟法》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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