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起開始注會報名,,目前處于預習階段,大家可以根據(jù)報考科目合理安排備考時間,。為了幫助大家提升備考效率,東奧小編根據(jù)2015年注會教材整理了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知識點,,祝大家備考愉快!下面是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無效民事行為,。
1.無效民事行為——自始無效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行為;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
(3)受欺詐而為的民事行為;
(4)受脅迫而為的民事行為;
(5)乘人之危所為的單方民事行為;
(6)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為;
(7)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
(8)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民事行為,。
【解釋】上述(1)、(2)屬于“行為人不具有相應(yīng)的民事行為能力”;(3)~(5)為“意思表示不真實”;(6)~(8)為“內(nèi)容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其中(3)~(5)點: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而為的“單方”民事行為,,是無效民事行為;欺詐脅迫而為的“雙方”民事行為,,損害國家利益的是無效民事行為,,未損害國家利益的是可撤銷民事行為;乘人之危而為的“雙方”民事行為,是可撤銷民事行為,。
責任編輯:子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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