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的效力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因主債權產生的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等,。當債務人沒有按時履行其到期債務時,,抵押權人可以對進行抵押的財產進行優(yōu)先受償。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轉占有而作為債務履行擔保的財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時,可就該財產折價或者就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p>
更新時間:2023-08-02 10:20:52 查看全文>>
抵押權的效力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因主債權產生的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等,。當債務人沒有按時履行其到期債務時,,抵押權人可以對進行抵押的財產進行優(yōu)先受償。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轉占有而作為債務履行擔保的財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時,可就該財產折價或者就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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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質押和動產抵押的區(qū)別在
1.抵押不能轉移抵押物,,質押必須轉移占有質押物。
2.當事人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當事人不必辦理質押登記的,,質押合同自質物交付之日起生效。
3.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shù)?,可與抵押人協(xié)商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所得價款受償,,協(xié)議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shù)?,可與出質人協(xié)議以質物折價或依法拍賣,、變賣質物清償債權。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以此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以其占有的財產優(yōu)先受償,。而當債務人將這種責任履行完畢時,,質押的財產必須予以歸還。這其中,,債務人或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或權利為質物,。
質押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
1.動產質押是指可移動并因此不損害其效用的物的質押。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從物是抵押的效力將從物覆蓋了,,即從物一起抵押,。
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轉占有而作為債務履行擔保的財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時,可就該財產折價或者就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p>
1.享有抵押權的人為抵押權人(亦即債權人),。
2.提供抵押財產的人為抵押人,。
3.供作擔保的財產稱為抵押財產。
抵押合同
1.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抵押物出租的租金歸抵押人所有。該房屋已抵押,,但該房屋仍屬于抵押人,,不影響其租金收益權。但是抵押物出租需要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才可以轉讓或者出租。抵押房地產轉讓或者出租所得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shù)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所以,已經抵押的房屋出租是一定要抵押權人同意的,。
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轉占有而作為債務履行擔保的財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時,,可就該財產折價或者就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p>
1.享有抵押權的人為抵押權人(亦即債權人),。
2.提供抵押財產的人為抵押人,。
3.供作擔保的財產稱為抵押財產。
抵押合同
1.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抵押物出租需要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才可以轉讓或者出租,。抵押房地產轉讓或者出租所得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shù)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所以,,已經抵押的房屋出租是一定要抵押權人同意的,。
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轉占有而作為債務履行擔保的財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時,可就該財產折價或者就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p>
1.享有抵押權的人為抵押權人(亦即債權人),。
2.提供抵押財產的人為抵押人。
3.供作擔保的財產稱為抵押財產,。
抵押合同
1.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抵押物轉讓需要通知債權人,。但是轉讓抵押物一般不需要債權人同意,。
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轉占有而作為債務履行擔保的財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時,可就該財產折價或者就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p>
1.享有抵押權的人為抵押權人(亦即債權人),。
2.提供抵押財產的人為抵押人。
3.供作擔保的財產稱為抵押財產,。
抵押合同
1.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抵押物轉讓抵押權存在,。但是,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擁有權可能會受到影響,,需要在產權轉移后及時辦理抵押權轉移手續(xù),。
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轉占有而作為債務履行擔保的財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時,,可就該財產折價或者就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p>
1.享有抵押權的人為抵押權人(亦即債權人),。
2.提供抵押財產的人為抵押人,。
3.供作擔保的財產稱為抵押財產。
抵押合同
1.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抵押物的轉讓包括不動產。
抵押權的類型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進行不同的劃分,,抵押權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不動產抵押,,是指以不動產為抵押標的物而設定的抵押。
2.動產抵押,,是指以動產為抵押標的物而設立的抵押,。動產抵押并不意味著所有的動產都可以稱為抵押的標的物,有一些動產是不適合成為抵押標的物的,。
3.權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財產權利作為抵押標的物的抵押。
4.共同抵押,,又成為總括抵押,,是指為了同一債權的擔保,在數(shù)個不同的財產上設置的抵押,。法律快車提醒您,,共同抵押的突出特點是在數(shù)個抵押物上設定數(shù)個抵押權,共同擔保同一債權,。其中一個抵押權實現(xiàn),,其他財產上的所有抵押權均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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