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應納稅額計算的審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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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消費稅應納稅額計算的審核-生產銷售環(huán)節(jié)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九章 貨物和勞務稅納稅申報代理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
生產銷售環(huán)節(jié)應納消費稅計算的審核
1.從價定率計稅: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2.從量定額計稅: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
3.復合計稅: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
【提示】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本企業(yè)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不繳納消費稅;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其他方面包括:
①本企業(yè)連續(xù)生產非應稅消費品;
②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
③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
納稅人發(fā)生上述情形,,沒有計稅價格時,按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售價計稅;無同類消費品售價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稅,。
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消費稅額
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
從價定率計征: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消費稅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消費稅額
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
或=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自產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率
從價定率計征: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消費稅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復合辦法計征: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額)/(1-比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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