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轉讓所得_2024年稅法二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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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轉讓所得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1.股票轉讓所得
(1)境內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香港聯(lián)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31日,,繼續(xù)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3)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yè)和個人)投資上海證券交易所(簡稱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征收所得稅,。
2.量化資產股份轉讓
(1)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yè)量化資產,暫緩征稅,;
(2)待個人將股份轉讓時,,就其轉讓收入額,減除取得該股份時實際支付的費用和合理轉讓費用后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征稅,。
3.個人自有住房轉讓所得
(1)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稅。
(2)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xiàn)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xiàn)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yōu)惠。(2023年調整)
4.個人拍賣除自己的文字作品原稿及復印件外的其他財產,,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所屬章節(jié):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2023年《稅法二》高效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