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wù)操作
東奧會計在線 >> 實務(wù)操作 >> 稅務(wù)實操 >> 綜合實務(wù)問答 >> 正文
企業(yè)為一般納稅人,購買A材料200噸,,金額240000元,增值稅40800元,,B材料150噸,金額60000元,,增值稅10200元,,A材料運費20000,B材料運費15000,,裝卸費共3500元,,裝卸費按材料重量分配,運費增值稅費用7%,,我該怎樣做賬?
運費和裝卸費都計入材料成本,。
借:原材料——A材料240000+運費1860+分攤的裝卸費2000《3500*(200/(200+150))》
——B材料 60000+運費13950+分攤的裝卸費1500《3500*(150/(200+150))》
應(yīng)交稅費——應(yīng)交增值稅(進項稅)40800+10200+運費的進項稅2450貸:銀行存款/應(yīng)付賬款389500。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 上一篇文章: 不開票收入如何做賬
- 下一篇文章: 資產(chǎn)負債表的負債率是多少比較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