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收取獎勵費、優(yōu)質費,、返還利潤(具有價格上加價的性質):
借:有關科目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收取購貨方延期付款利息(沖減財務費用):
借:有關科目
貸:財務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7.收取包裝費、運輸裝卸費,、儲備費:
借:有關科目
貸:主營業(yè)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代墊款項(不包括符合下列條件的代墊運費:①承運部門的運費發(fā)票開具給購貨方的;②納稅人將該項發(fā)票轉交給購貨方的),。
借:有關科目
貸: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9.代收款項(如廣告宣傳費等):
借:有關科目
貸: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例如:某工業(yè)企業(yè)向購貨方收取價外費用延期付款利息2340元,存入銀行:
借:銀行存款 2340
貸:財務費用 2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0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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