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下文是企業(yè)投資、融資決策與集團資金管理案例分析:債務融資,,該題屬于2014《高級會計實務》第二章:企業(yè)投資,、融資決策與集團資金管理章節(jié),,針對“債務融資”知識點進行考核,。
案例:
1997年5月21日華能國際在紐約和盧森堡發(fā)行了面值為2.3億美元,,年利率1.75%,并于2004年5月21日到期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券持有人可選擇在1997年8月21日至債券到期日內任何時間,,按美元29.20元的初始轉股價(在若干情況下可予以調整)轉換成每份40股境外上市外資股的美國存托股份(ADS)。該可轉換公司債券還設置了贖回條款,,即若美國存托股在連續(xù)30個交易日內的收市價均最少為每個交易日所適用的轉股價的130%,,華能國際可以選擇以相等于債券本金金額的贖回價,,連同任何應計利息,贖回全部或部分債券,。由于該可轉換公司債券發(fā)行時,,華能國際股票走勢強勁,因此還執(zhí)行了15%的超額認購發(fā)售權,。但是隨后市場表現(xiàn)卻并不是很好,,紐約市場交易的華能國際存托股份再也沒有達到其初始轉股價的水平,因此截至到2001年6月30日,,華能國際可轉換公司債券發(fā)行后近四年,,仍沒有任何持有人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美國存托股份。2000年華能國際股價開始步入上升通道,,并逐漸回升到1997年的股價水平,,華能國際轉債也逐步改變了頹勢,一路上揚,,華能國際仍有望在余下的存續(xù)期內實現(xiàn)轉股,。但值得注意的是,回售日將至,,根據(jù)回售條款,,2002年5月21日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有權將可轉換公司債券以面值128.575%的價格回售給發(fā)行公司,因此在所剩不多的時間內實現(xiàn)轉股仍存在一定的壓力和風險,,而華能國際轉債的價格也已經(jīng)逐漸逼近了其回售價格,。
要求:
(1)結合案例,,說明華能國際發(fā)行可轉換債券,,具備了哪些基本要素。
�,。�2)簡述贖回條款和回售條款,。
(3)發(fā)行可轉換債券的作用是什么,?
【答案及解析】
�,。�1) 企業(yè)所發(fā)行的可轉換債券,除債券期限等普通債券具備的基本要素,,還具有基準股票,、轉換期、轉換價格,、贖回條款,、強制性轉股條款和回售條款等基本要素。在該案例中,,華能公司發(fā)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涉及的要素包括:①期限:7年(1997年5月21日-2004年5月21日),;②票面利率:1.75%,;③轉換價格:每張ADS29.20美元;③轉換期:1997年8月21日-2004年5月21日,;④贖回條款:若美國存托股在連續(xù)30個交易日內的收市價均最少為每個該等交易日所適用的轉股價的130%,,華能國際可以選擇以相等于債券本金金額的贖回價,連同任何應計利息,,贖回全部或部分債券,。⑤回售條款:2002年5月21日,回售價格為128.575%,。
�,。�2)贖回條款是指允許公司在債券發(fā)行一段時間后,無條件或有條件在贖回期內提前購回可轉換債券的條款,。有條件贖回下,,贖回條件通常為股價在一段時間持續(xù)高于轉股價格所設定的某一幅度�,?赊D換債券的贖回價格一般高于面值,,超出的部分稱為贖回溢價,計算公式為:贖回溢價=贖回價格-債券面值,。贖回條款是有利于發(fā)債公司的條款,,主要作用是加速轉股過程。一般來說,,在股價走勢向好時,,發(fā)債公司發(fā)出贖回通知,要求債券持有人在轉股或贖回債券之間做出選擇,。如果贖回價格遠低于轉債售價或轉股價值,,債券投資者更愿意賣出債券或轉股。所以,,贖回條款實際上起到了強制轉股的作用,,最終減輕了發(fā)債公司的還本付息壓力。
可轉換債券的回售條款是指允許債券持有人在約定回售期內享有按約定條件將債券賣給(回售)發(fā)債公司的權利,,且發(fā)債公司應無條件接受可轉換債券,。約定的回售條件通常為股價在一段時間內持續(xù)低于轉股價格達到一定幅度時,也可以是諸如公司股票未達到上市目的等其他條件,�,;厥蹆r格一般為債券面值加上一定的回售利率。
�,。�3)相對于發(fā)行其他類型證券融資,,可轉換債券對投資者的吸引力體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使投資者獲得固定收益,,二是為投資者提供轉股選擇權,,使其擁有分享公司利潤的機會,。從公司融資角度,可轉換債券發(fā)行有助于公司籌集資本,,且因可轉換債券票面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債券票面利率,,在轉換為股票時公司無須支付額外的融資費用,從而有助于公司降低籌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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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