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資未辦理權屬變更怎么辦?
老師您好,,請問房屋出資,,不是以實物是否交付使用為標準,判斷是否旅行出資義務嗎?沒有辦產權變更,,補辦就可以了吧,?
問題來源:
(2012年)
2007年10月,,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天翼資本”擬對恒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恒信公司”)進行股權投資。天翼資本調查發(fā)現,,恒信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冊資本為2000萬元,;自然人股東甲、乙和法人股東A公司分別認繳的出資比例為15%,、15%和70%;甲,、乙以現金出資,,A公司以現金200萬元和500平米辦公用房作價1200萬元出資,;甲,、乙一次性繳付了全部出資,,A公司則于首期繳付了200萬元現金,辦公用房于2006年6月交付恒信公司使用,,但一直未辦理過戶手續(xù);按照股東協議的約定,,A公司應于2006年6月底之前繳付全部出資。天翼資本認為A公司的實物出資義務尚未履行完畢,,A公司遂應天翼資本要求,,將辦公用房過戶給了恒信公司。
甲的同學丙在獲悉天翼資本有意投資恒信公司后提出,,甲和丙在恒信公司成立前簽訂有股權代持協議,約定由丙實際出資并享受投資收益,,甲僅作為名義股東代行股權,。丙據此要求甲返還恒信公司分紅,并請求恒信公司確認股東身份,。天翼資本經調查確認,甲和丙之間的股權代持協議屬實,,且不存在可能導致該協議無效的其他法定情形。但甲不同意確認丙的股東身份,,只同意向丙返還出資本息,,且拒絕返還分紅,。對于丙的確認股東身份的請求,,乙與A公司均表示反對,,恒信公司遂予以拒絕,。后經天翼資本協調,甲,、丙于2007年11月達成和解,,甲向丙返還300萬元出資款本息并給予高額補償,丙放棄其請求并與甲解除股權代持協議,。
2007年12月,,天翼資本入股恒信公司,恒信公司同時整體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3月,恒信公司獲準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2011年1月,,恒信公司擬公開增發(fā)股票。證券公司調查發(fā)現,,恒信公司從2008年至2010年分別實現可分配利潤1080萬元、1800萬元和3000萬元,,并累計分配利潤1280萬元,其中現金分紅480萬元。證券公司認為恒信公司在利潤分配方面不符合增發(fā)條件。
2011年7月初,,恒信公司開始與B上市公司洽談收購事宜。恒信公司總經理秘書丁無意中聽到公司總經理與董事長討論此事,遂于7月4日買入B公司股票3萬股,。7月6日,,市場出現收購傳聞,B公司股價當日及次日連續(xù)漲停。B公司詢證相關股東后,,于7月8日發(fā)布公告,,稱該公司的股東C公司正與恒信公司就收購事宜進行談判,。B公司股票隨即停牌。7月15日,,恒信公司與C公司正式簽訂協議,收購后者所持B公司30%的股份,,并發(fā)布相關公告,股票復牌,。丁于7月18日悉數賣出此前買入的B公司股票,,獲利豐厚,。收購協議于2011年7月底履行完畢,,恒信公司成為B公司的大股東。
2012年8月,,B公司發(fā)布公告稱,,恒信公司從二級市場再增持B公司1.5%的股份。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天翼資本認為A公司的實物出資義務未履行完畢的觀點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天翼資本認為A公司的實物出資義務未履行完畢的觀點成立,。根據規(guī)定,出資人以房屋出資,,已經交付公司使用但未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的,,不能認定為履行了出資義務。在本題中,,A公司尚未將房屋過戶給恒信公司,,實物出資義務尚未履行完畢。
(2)甲是否有權拒絕丙關于返還恒信公司分紅的請求,?并說明理由,。
甲無權拒絕丙關于返還恒信公司分紅的請求。根據規(guī)定,,在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關于出資的約定合法的情況下,,二者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fā)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該主張應當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在本題中,甲,、丙之間的股權代持協議合法有效,,且丙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故甲無權拒絕丙返還分紅的請求,。
(3)恒信公司是否有權拒絕丙關于確認股東身份的請求,?并說明理由。
恒信公司有權拒絕丙關于確認其股東身份的請求,。根據規(guī)定,,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記載于股東名冊,、記載于公司章程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本題中,,實際出資人丙要求公司變更股東,乙和A公司均予以反對,,恒信公司有權拒絕,。
(4)證券公司認為恒信公司在利潤分配方面不符合增發(fā)條件的意見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
證券公司認為恒信公司在利潤分配方面不符合增發(fā)條件的意見正確,。根據規(guī)定,上市公司增發(fā)股票的,,其最近3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得少于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在本題中,恒信公司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為1960萬元,,但最近3年的累計現金分紅僅480萬元,,沒有達到30%的最低要求。
(5)B公司是否有義務于7月8日發(fā)布關于收購談判事項的公告,?并說明理由,。
B公司有義務在7月8日發(fā)出公告。根據規(guī)定,,在市場就重大事件出現傳聞,,或者公司證券出現異常交易情況時,,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披露相關事項,。在本題中,公司收購屬重大事件,,市場已經出現收購傳聞且B公司股價異動,,B公司有義務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6)秘書丁的行為是否構成內幕交易,?并說明理由,。
丁的行為構成內幕交易。根據規(guī)定,,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屬于內幕信息,。在本題中,丁作為恒信公司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之便知悉了該信息,,屬內幕信息知情人,其在該信息公布前買入B公司股票的行為構成內幕交易,。
(7)恒信公司從二級市場增持B公司1.5%的股份時,,是否必須向其他股東發(fā)出收購要約或向證監(jiān)會申請豁免?并說明理由。
恒信公司無須向B公司的其他股東發(fā)出收購要約,,也無須向證監(jiān)會申請豁免,。恒信公司已經通過協議收購持有B公司30%的股份,收購完成已有1年,,其在之后的12個月內增持B公司1.5%的股份可以直接辦理股份轉讓和過戶,,無須發(fā)出要約或者向證監(jiān)會申請豁免。

孟老師
2019-10-13 11:04:28 2956人瀏覽
是的,,您的理解是正確的,不以交付為標準,。沒有辦產權變更,,補辦就可以。
出資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權或者需要辦理權屬登記的知識產權等財產出資,,已經交付公司使用但未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的,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主張認定出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當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間內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在指定的期間內辦理了權屬變更手續(xù)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已經履行了出資義務,;出資人主張自其實際交付財產給公司使用時享有相應股東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不知是否解答了您的疑惑,,歡迎繼續(xù)交流哦~祝考試順利,,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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