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
答案分析:(1)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出售的,,需按規(guī)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2)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甲企業(yè)在委托加工收回時被代收代繳的消費稅=100×0.18×10%),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徐老師
2021-04-25 15:23:48 1335人瀏覽
這里涉及到了一個已納消費稅的扣除的問題的,咱們的高爾夫球包是委托加工的,,在收回高爾夫球包的時候,,受托方已經(jīng)代收代繳了消費稅的,100×0.18×10%
,,這部分就是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的,,我們現(xiàn)在把這100個球包加價出售的時候需要對加價的部分交稅的,咋體現(xiàn)這個加價呢,委托加工收回的時候每個是0.18萬元,,一共100個,,那么總價就是100*0.18=18(萬元),但是現(xiàn)在賣的時候是100個賣了28萬元,,言外之意咱們加價了28-18=10(萬元),,這個時候我們只需要對加價部分征稅的。
這就是為啥算式是28×10%-100×0.18×10%這樣,,這里減掉的就是委托加工收回的時候已經(jīng)繳納的消費稅,,也就是老師上面一直解釋的,只計算加價部分的消費稅的,,這個算式我們提取公因式10%,,是不是可以得到(28-100*0.18)*10%呀,這樣來看是不是就更加清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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