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證決策
是否有必要實施函證(3+3): | |
應當考慮的因素(3方面)關鍵詞:風險,、認定,、其他程序 | |
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 | 重大錯報風險水平越高或某風險屬于特別風險,,越應該函證 |
函證程序針對的認定 | 函證可能為“存在”,、“權利和義務”認定提供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jù),,但是不能為“準確性,、計價和分攤”(應收賬款涉及壞賬準備)提供證據(jù) |
實施除函證以外的其他審計程序 | 與應收賬款(非銀行存款)“存在”認定有關的內(nèi)部控制設計良好且運行有效,可以適當減少函證的樣本量 |
可以考慮的因素(3方面)關鍵詞:被詢證者 | |
被詢證者[1]對函證事項的了解 | 越了解,,提供回復的可靠性越高 |
預期被詢證者[2]回復詢證函的能力或意愿 | 例如 ,,在下列情況下,被詢證者可能不會回復,,也可能只是隨意回復或可能試圖限制對其回復的依賴程度: (1)被詢證者可能不愿承擔回復詢證函的責任,; (2)被詢證者可能認為回復詢證函成本太高或消耗太多時間; (3)被詢證者可能對因回復詢證函而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有所擔心,; (4)被詢證者可能以不同幣種核算交易,; (5)回復詢證函不是被詢證者日常經(jīng)營的重要部分。 |
預期被詢證者[3]的客觀性 | 如果被詢證者是被審計單位的關聯(lián)方,回復的可靠性會降低 |
佟掌柜敲黑板:
[1][2][3]考慮的是被詢證者,,而不是被審計單位管理層
避雷躲坑指南:
坑:被審計單位應收某客戶的款項全額計提壞賬準備,,則無須對該賬戶實施函證 |
不正確。函證是為了證明應收賬款是否存在,,即使全額計提了壞賬準備,,仍然要驗證其是否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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