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權益法核算轉公允價值計量
1.基本原則(先賣后買)
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因部分處置等原因導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能再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
(1)應改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對剩余股權投資進行會計處理,,其在喪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之日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2)原采用權益法核算的相關其他綜合收益應當在終止采用權益法核算時,,采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進行會計處理;
(3)因被投資方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而確認的所有者權益,,應當在終止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2.賬務處理
(1)出售股權投資的部分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可借可貸)
——其他綜合收益(可借可貸)
——其他權益變動(可借可貸)
投資收益(可借可貸)
(2)剩余股權投資的部分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可借可貸)
——其他綜合收益(可借可貸)
——其他權益變動(可借可貸)
投資收益(可借可貸)
同時: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投資收益等
或反向。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
或反向,。
手寫板7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有表決權股份,,能夠對乙公司施加重大影響,對該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2×21年10月,,甲公司將該項投資中的60%出售給非關聯(lián)方,取得價款32 000 000元,。相關手續(xù)于當日完成,。甲公司無法再對乙公司施加重大影響,將剩余股權投資轉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出售時,,該項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48 000 000元,其中投資成本39 000 000元,,損益調整為4 500 000元,,其他綜合收益為3 000 000元(為被投資單位的其他債權投資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為1 500 000元;剩余股權的公允價值為21 000 000元,。不考慮相關稅費等其他因素影響。
手寫板8
【答案】
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確認有關股權投資的處置損益,。
借:銀行存款 32 000 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23 400 000(39 000 000×60%)
——損益調整
2 700 000(4 500 000×60%)
——其他綜合收益
1 800 000(3 000 000×60%)
——其他權益變動
900 000(1500 000×60%)
投資收益 3 200 000
(2)剩余股權投資轉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當日公允價值為 21 000 000元,賬面價值為19 200 000元,,兩者差異應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21 000 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15 600 000
——損益調整
1 800 000
——其他綜合收益
1 200 000
——其他權益變動
600 000
投資收益 1 800 000
(3)由于終止采用權益法核算,將原確認的相關其他綜合收益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 3 000 000
貸:投資收益 3 000 000
(4)由于終止采用權益法核算,,將原計入資本公積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 500 000
貸:投資收益 1 5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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