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
東奧會計在線 >> 初級會計職稱 >> 經(jīng)濟法基礎(chǔ) >> 正文
小編“許紫衣”: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將于5月14日開始,,現(xiàn)階段為提高備考階段,學員不僅要努力備考的同時,,也應(yīng)該多關(guān)注2016年全國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匯總,,本篇為2016《經(jīng)濟法基礎(chǔ)》第三章高頻考點:試用期,。
1.試用期屬于勞動合同約定條款,雙方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
2.試用期的期限
3.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4.約定試用期的次數(shù):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1)在試用期內(nèi)解除勞動合同,,不管是用人單位解除還是勞動者解除,,用人單位再次招用該勞動者時,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2)試用期結(jié)束后,,不論是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還是勞動合同續(xù)訂,用人單位不得與該勞動者再約定試用期;
(3)勞動合同終止后一段時間又招用該勞動者的,,對該勞動者用人單位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5.試用期工資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東奧會計在線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頻道整理!
東奧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網(wǎng)課無憂保過班課程服務(wù)介紹 | |||
---|---|---|---|
套餐 | 課程 | 服務(wù) | 價格 |
無憂保過班 | 基礎(chǔ)班 核心精講班 習題班 真題班 沖刺串講班 �,?及� 考前5天提示班 |
個性化學習計劃 高頻考點微講解 題庫APP 機考操作攻略 全方位大題庫 考前提分試卷 4套名師模擬卷 在線自習室 考前測試分班 9小時內(nèi)答疑 定期測試,名師指導 短信提醒 |
¥370/科 購買>> |
責任編輯:許紫衣
- 上一篇初級: 2016《經(jīng)濟法基礎(chǔ)》第三章高頻考點1
- 下一篇初級: 2016《經(jīng)濟法基礎(chǔ)》第三高頻考點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