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稅法》知識點:計稅依據(j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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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一)契稅的稅率
(二)計稅依據(jù)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七章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第6講房產稅法的內容
【知識點】稅率,、計稅依據(jù)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契稅的稅率
契稅實行幅度比例稅率,,稅率幅度為3%-5%。
(二)計稅依據(j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其計稅依據(jù)為成交價格,。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其計稅依據(jù)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市場價格核定,。
3.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其計稅依據(jù)是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
4.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經批準改為出讓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應依法繳納契稅,,其計稅依據(jù)為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或者土地收益。
5.房屋附屬設施征收契稅依據(jù)
?、俨簧婕巴恋厥褂脵?、房屋產權變動的不繳契稅。
?、诓扇》制诟犊罘绞劫徺I房屋附屬設施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按合同規(guī)定的總價款計算征收契稅,。(房子可以分期,,契稅不能分期)
③承受的房屋附屬設施權屬如果是單獨計價的,,按照當?shù)剡m用的稅率征收契稅,,如果與房屋統(tǒng)一計價的,適用與房屋相同的稅率,。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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