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的無效——2025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預習階段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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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物權法律制度】
擔保合同的無效
一、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
1.機關法人提供擔保原則上無效
機關法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擔保合同無效,,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2.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提供擔保原則上無效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擔保合同無效,,但是依法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民委員會,,依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guī)定的討論決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的除外。
3.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性機構提供擔保原則上無效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性學校,、幼兒園,、醫(yī)療機構、養(yǎng)老機構等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在購入或者以融資租賃方式承租教育設施、醫(yī)療衛(wèi)生設施,、養(yǎng)老服務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時,,出賣人、出租人為擔保價款或者租金實現(xiàn)而在該公益設施上保留所有權,;
提示
所有權保留買賣,、融資租賃具有擔保功能。
(2)以教育設施,、醫(yī)療衛(wèi)生設施,、養(yǎng)老服務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以外的不動產、動產或者財產權利設立擔保物權,。
登記為營利法人的學校,、幼兒園、醫(yī)療機構,、養(yǎng)老機構等提供擔保,,當事人以其不具有擔保資格為由主張擔保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提示
公立的學校,、幼兒園、醫(yī)療機構,、養(yǎng)老機構等法人,,都屬于事業(yè)單位,因而原則上不具有擔保資格,。民辦的學校,、幼兒園,、醫(yī)療機構、養(yǎng)老機構等可能是非營利法人,,也可能是營利法人,。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學校、幼兒園,、醫(yī)療機構,、養(yǎng)老機構等法人,不論是公辦的還是民辦的,,原則上都不能提供擔保,;民辦的營利性學校、幼兒園,、醫(yī)療機構,、養(yǎng)老機構等法人,則具有擔保資格,,既可以提供保證,,也可以提供物保。
二,、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提示
此處“相應的民事責任”指締約過失責任,。
擔保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
1.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擔保合同無效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擔保合同無效,,人民法院應當區(qū)分不同情形確定擔保人的賠償責任:
(1)債權人與擔保人均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
(2)擔保人有過錯而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對債務人不能清償?shù)牟糠?/strong>承擔賠償責任(即補充賠償責任),;
(3)債權人有過錯而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主合同無效導致第三人提供的擔保合同無效
主合同無效導致第三人提供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不承擔賠償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其承擔的賠償責任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
債權人 | 擔保人 | 擔保人責任承擔 | |
主合同有效 | 有過錯 | 有過錯 | 擔保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 |
無過錯 | 有過錯 | 擔保人對債務人不能清償?shù)牟糠殖袚r償責任 | |
有過錯 | 無過錯 | 擔保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 |
主合同無效 | — | 有過錯 | 擔保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 |
— | 無過錯 | 擔保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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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擔保合同的無效相關內容,??忌鷤円侠戆才艜r間,,充分利用預習階段的學習時間,積極備考,, 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證,!
注:以上內容選自陳小球老師24年《經濟法》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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