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_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預習知識點




開始之后就不要停止,,既然已經選擇了備考中級會計師考試,就堅持學習下去!2024年中級會計師備考已經開始,預習階段知識點已為大家整理,快來學習吧,!
【知識點】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
【所屬章節(jié)】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獨生子女”制度 |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1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
登記明示 |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時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不能是其他組織),并在營業(yè)執(zhí)照中載明 |
組織機構 | 不設股東會,,當股東履職作出決議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
強制審計 |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
人格否定 |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舉證責任在股東) |
2.國有獨資公司
章程 | 章程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制定,或由董事會制訂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批準 |
股東會 (不設) | (1)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 (2)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但合并、分立,、解散,、“增減注冊資本和發(fā)行公司債券、(分配利潤)”,,必須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決定(“3錢”) (3)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改制)”,應當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5命”) |
董事會 | (1)董事會中必須包括職工代表,,職工代表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其他董事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委派” (2)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3)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經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職 (4)經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同意,,董事會成員可以兼職經理(國有獨資公司設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命或解聘) |
監(jiān)事會 | (1)監(jiān)事會成員不得少于5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2)監(jiān)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委派”,,但監(jiān)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3)監(jiān)事會主席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從監(jiān)事會成員中“指定” |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陸中寶老師《經濟法》2023年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