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的概念與屬性_2022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每日鞏固一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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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往前走的時候未必會數(shù)著一二三,但無論多少步,都是一二三積累起來的,。中級會計考試是由一個又一個知識點組成的,,要踏實學好每一個知識點,,才能有優(yōu)異的成績,。今日份中級《經(jīng)濟法》知識點來啦,,快來學習吧,!
【知識點】物權的概念與屬性
(一)物權的概念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物權種類 | 具體物權 |
所有權 | 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 |
用益物權 | 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居住權,、地役權 【準物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養(yǎng)殖權,、捕撈權 |
擔保物權 | 抵押權,、質權,、留置權 |
(二)物權的屬性
物權 | 債權 | |
權利實現(xiàn) | 權利主體對于標的物直接支配,無須他人意思或行為介入即可實現(xiàn) | 債權實現(xiàn)通常需要債務人的履行行為予以配合 |
排他性 | 同一標的物上不得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不相容的物權(同一標的物上允許同時存在數(shù)個擔保物權) | 合同債權是相對性權利,,原則上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
客體特定性 | 物權客體特定 | — |
權利人 | 特定 | — |
義務人 | 不特定(對世權) | 特定(對人權) |
——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知識點選自陳小球老師《經(jīng)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