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影響_2021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每日攻克一考點
不去想是否能夠成功,既然選擇了遠方,,便勇往直前,。中級會計職稱備考,最后階段的復(fù)習十分關(guān)鍵,,希望大家能夠好好的把握時間,。小編為大家?guī)怼吨屑壗?jīng)濟法》每日攻克一考點內(nèi)容,供大家參考。
1.效力界定
具體情形 | 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如無其他因素影響) | ||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 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 行為有效 | |
(獨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 行為無效 | ||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 (獨立)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 | 行為有效 | |
(獨立)實施的與其年齡,、智力或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yīng)的民事法律行為 | 行為有效 | ||
其他民事法律行為 | (獨立)實施的 | 行為效力待定 | |
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的 | 行為有效 |
2.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jīng)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2)相對人(不論是否善意)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nèi)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2021年調(diào)整)
(3)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quán)利。撤銷應(yīng)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提示1】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走向:
【提示2】“三權(quán)”的區(qū)分
權(quán)利人 | 行使時間 | 行使后果 | |
追認權(quán) | 法定代理人 | 在撤銷前追認 | 民事法律行為轉(zhuǎn)為有效 |
催告權(quán) | 善意/非善意相對人 | 在撤銷,、追認前催告 | 無直接法律效果,但如果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nèi)未作表示,,視為拒絕追認 |
撤銷權(quán) | 善意相對人 | 在追認前撤銷 | 民事法律行為轉(zhuǎn)為無效 |
——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guān)考點內(nèi)容選自黃潔洵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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