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_2021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預習知識點
優(yōu)秀的人之所以能夠令人矚目,,是因為他們能夠用嚴格的標準要求自己,!中級會計職稱預習階段已拉開帷幕,同學們把握時間好好學習??!
【內容導航】
仲裁庭
回避制度
是否開庭
是否公開進行
【所屬章節(jié)】
第一章總論
【知識點】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
1.仲裁庭
由1名或者3名仲裁員組成,由3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2.回避制度
仲裁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
(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
(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3)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
(4)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
3.是否開庭?
仲裁應當開庭進行;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及其他材料作出裁決,。
4.是否公開進行?
仲裁一般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知識點選自郭守杰老師2020年《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