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要約收購_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攻克一習題
世界很小,請帶著夢想一起奔跑;世界很大,請帶著堅持努力向前,!想要實現(xiàn)自己通過中級會計考試的目標,,面對困難就要勇敢,,堅持不懈才是實現(xiàn)目標的捷徑,!
【單選題】下列關于上市公司收購要約的撤銷與變更的表述中,,符合證券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
A.收購人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除非出現(xiàn)競爭要約,,不得變更收購要約
B.收購人需要變更收購要約的,只需通知被收購公司
C.收購人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
D.收購人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可在滿足一定條件下撤銷其收購要約
【答案】C
【解析】(1)選項A:收購要約“期限屆滿前15日內”,收購人不得變更收購要約,,但是出現(xiàn)競爭要約的除外;(2)選項B:收購人需要變更收購要約的,,必須及時公告,載明具體變更事項,,并通知被收購公司;(3)選項CD: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收購人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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