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基礎考點:主要近親屬因受雇于審計客戶而產生的經濟利益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xiàn)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審計》基礎考點:主要近親屬因受雇于審計客戶而產生的經濟利益。
【內容導航】:
1.主要近親屬因受雇于審計客戶而產生的經濟利益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四章審計業(yè)務對獨立性的要求第二節(jié)經濟利益的內容,。
【知識點】:主要近親屬因受雇于審計客戶而產生的經濟利益
1.執(zhí)行審計業(yè)務的項目合伙人所處分部的其他合伙人,,或向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的合伙人或管理人員。
2.(教材P52第1段)如果其主要近親屬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經濟利益,,只要其主要近親屬作為審計客戶的員工有權(例如通過退休金或股票期權計劃)取得該經濟利益,,并且在必要時能夠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則不被視為損害獨立性,。
如果其主要近親屬擁有或取得處置該經濟利益的權利,,例如,按照股票期權方案有權行使期權,,則應當盡快處置或放棄該經濟利益,。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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