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_25年注會稅法學習要點




在注會稅法科目中,該知識點全面介紹了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費依據(jù),、費率以及征收管理等關鍵內容,,為考生梳理出清晰的知識框架,助力其精準把握相關附加費用的計算與申報要點,。在學習過程中,,考生需重點關注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費率差異,以及它們與城建稅計稅依據(jù)的緊密聯(lián)系,,避免混淆兩者的征收標準和計算方式,。《稅法》各章學習要點匯總> | 備考資料注冊免費領取>
【所屬章節(jié)】
第六章: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
第三節(jié):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知 識 點】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我國財政性教育經費的兩大來源,。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際繳納的稅額為計算依據(jù)征收的一種附加費,。
點撥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范圍,、計征依據(jù)與城建稅一致,都有“進口不征,、出口不退,、免抵要交、留抵退稅要扣”的規(guī)定,。但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征比率不因納稅人所在地區(qū)的不同而不同,。每年CPA稅法考試的計算問答題、綜合題的命題,,都包含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算。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可以在計算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但是由于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是稅,,故不適用《征管法》。
考點1:兩個附加的基本計算
要素 | 教育費附加 | 地方教育附加 |
征收比率(建議記憶) | 3% | 2% |
繳費人 | 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 | |
計征依據(jù) | 與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jù)一致 | |
繳納期限 | 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 |
計算公式 | 應納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3% | 應納地方教育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2% |
考點2:兩個附加的特殊優(yōu)惠
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辨析
月(季)銷售額對不同納稅人的稅務處理影響:
納稅人 | 銷售額 | 增值稅 | 城建稅 | 兩個附加 |
小規(guī)模納稅人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月銷售額≤10萬元(季度銷售額≤30萬元) | 免征 | ||
一般納稅人 | 月銷售額≤10萬元(季度銷售額≤30萬元) | 征收 | 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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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會考試《稅法》科目知識點“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相關內容,,以下為稅法科目的章節(jié)習題,學練結合,,快來打卡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劉穎老師注會《稅法》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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