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高頻考點: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東奧小編】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高頻考點:增值稅的計稅方法,。本考點屬于《稅法》第二章增值稅法第四節(jié)增值稅的計稅方法的內(nèi)容,。
【考頻分析】:
考頻:★★★
注釋:本考點2014年考過計算題,。

一,、一般計稅方法
二,、簡易計稅方法
三,、扣繳計稅方法
【高頻考點】: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增值稅的計稅方法,,包括:
一般計稅方法
簡易計稅方法
扣繳計稅方法
一,、一般計稅方法
適用主體:一般納稅人
計稅公式:
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提示】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二、簡易計稅方法
適用主體:①小規(guī)模納稅人;②一般納稅人的特定銷售
計稅公式:
當期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售額×征收率
【提示】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是一般納稅人提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特定的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應稅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一經(jīng)選擇,36個月內(nèi)不得變更,。
三,、扣繳計稅方法
適用主體:扣繳義務人
教材上的計稅公式:
應扣繳稅額=接受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提示】上述規(guī)定僅適用于境外單位在境內(nèi)提供“營改增”業(yè)務范圍的服務且未設立營業(yè)機構(gòu)的情形。不適用于境內(nèi)設立機構(gòu)的情形,,也不適用于非“營改增”的勞務,。
【相關復習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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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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