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答疑精選:補繳關稅時的計算公式
【東奧小編】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式進入基礎復習階段,以下是東奧會計在線獨家提供的關于2014注會考試《稅法》科目第六章關稅的部分精彩答疑,供學員們參考復習,幫助大家進行查漏補缺。
【提問原題】:
原題:單項選擇題
某科技公司2011年5月7日經批準進口一套特定免稅設備用于研發(fā)項目,,2013年10月27日經海關批準,該公司將設備出售,取得銷售收入240萬元,,該設備進口時經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為320萬元,已提折舊60萬元,。2013年10月該公司應補繳關稅( )萬元,。(海關接受納稅人再次填寫報關單申報辦理納稅及有關手續(xù)之日實施的關稅稅率為10%,海關規(guī)定的監(jiān)管年限為5年)
A.14.90
B.16.00
C.16.53
D.26.00
正確答案:B
知識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答案解析:該公司已進口使用該設備的期間為30個月,,其中不足1個月但超過15日的,,按照1個月計算,不超過15日的,不予計算,。而監(jiān)管年限為5年(即60個月),。則該公司應補繳關稅=320×(1-30/60)×10%=16(萬元)。
【東奧注會學員提問】:
老師,,該折舊價格不考慮嗎?那么說明中“減稅或免稅進口的貨物需予補稅時,,應當以海關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扣除折舊部分價值作為完稅價格”,。折舊價指的是什么?
【東奧會計在線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是考慮折舊價格的。
減稅或免稅進口的貨物需予補稅時,,應當以海關審查確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扣除折舊部分價值作為完稅價格,計算公式為:
完稅價格=海關審查確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1-補稅時實際已進口的時間(月)÷(監(jiān)管年限×l2)]
上述標黃部分計算的即是折舊部分的時間,。固定資產的折舊是對于實際已經進口使用部分的折舊,。而對于本題的折舊=海關審查確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補稅時實際已進口的時間(月)。所以上述用原進口時的價格減去這部分折舊價值就是補稅的關稅完稅價格,。您了解一下!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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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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