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基礎考點:土地增值稅的稅收優(yōu)惠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xiàn)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基礎考點:土地增值稅的稅收優(yōu)惠,。
【內容導航】:
(一)土地增值稅的稅收優(yōu)惠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七章資源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第六節(jié)土地增值稅的稅收優(yōu)惠和征收管理的內容,。
【知識點】:土地增值稅的稅收優(yōu)惠
一,、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稅。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
三,、因城市實施規(guī)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對因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郵政速遞物流業(yè)務重組改制,,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向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各省郵政公司向各省郵政速遞物流有限公司轉移房地產產權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予以免征,。已繳納的應予免征的土地增值稅,,予以退稅。
五,、納稅地點
P188房地產所在地,。
征收管理(熟悉,能力等級1)
納稅人應在合同簽訂后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并向稅務機關提供相關合同資料,。納稅人轉讓的房地產坐落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地區(qū)的,應按房地產所在地分別申報,。
東奧網(wǎng)站發(fā)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fā)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