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性質轉變的特殊規(guī)定_25年注會經濟法學習要點
考生需注意,,注會經濟法雖備考門檻較低,但知識點瑣碎,,需全面覆蓋教材內容,。例如,反壟斷法、票據(jù)法等章節(jié)易被忽視,,卻是高頻考點,。以下是25年注會經濟法第五章學習要點精講,一起來學習吧,!
【所屬章節(jié)】
第五章: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
第二單元:有限合伙企業(yè)
【知 識 點】
合伙人性質轉變的特殊規(guī)定
決議規(guī)則 | 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轉變?yōu)橛邢藓匣锶?,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yōu)槠胀ê匣锶?,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 |
責任承擔 | 有限—普通 | 有限合伙人轉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yè)發(fā)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
普通—有限 | 普通合伙人轉變?yōu)橛邢藓匣锶说?,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yè)發(fā)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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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知識點“合伙人性質轉變的特殊規(guī)定”的相關內容,,經濟法為文科類科目,備考時容易出現(xiàn)混淆的情況,,建議考生在備考時通過習題練習輔助記憶考點,,鞏固理解!
注:以上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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