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_25年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法考點搶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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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jù)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出租人根據(jù)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未經(jīng)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nèi)容,。
3,、索賠權
(1)出租人,、出賣人、承租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
(2)承租人對出賣人行使索賠權利,,不影響其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但是,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免相應租金,。
4、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是,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
5,、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人身損害或者財產(chǎn)損失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6、承租人應當履行占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7,、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毀損,、滅失的,出租人有權請求承租人繼續(xù)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nèi)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9、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zhuǎn)讓,、抵押、質(zhì)押,、投資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資租賃合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shù)額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經(jīng)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nèi)仍不支付的,;
(2)合同對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達到2期以上,,或者數(shù)額達到全部租金15%以上,,經(jīng)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nèi)仍不支付的;
(3)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其他情形,。
11、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
(1)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2)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歸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經(jīng)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無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收回的租賃物的價值超過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費用的,承租人可以請求相應返還,。
(3)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歸出租人所有,,因租賃物毀損、滅失或者附合,、混合于他物致使承租人不能返還的,,出租人有權請求承租人給予合理補償。
(4)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僅需向出租人支付象征性價款的,,視為約定的租金義務履行完畢后租賃物的所有權歸承租人。
12,、售后回租
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承租人和出賣人系同一人為由認定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
13,、行政許可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于租賃物的經(jīng)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不影響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
知識點來源: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郭守杰老師24年《經(jīng)濟法》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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