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信息_2024注會經濟法備考重點
一個知識重不重要,看它的概念怎么考就能評估出一二,。2024年注會《經濟法》第七章“內幕信息”的概念:“根據《證券法》的規(guī)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僅這段描述,,就曾擴展考核過案例分析題,,可見本節(jié)內容的重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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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jié)】
第七章 證券法律制度
第九單元 內幕交易
【知 識 點】
內幕信息
1,、內幕交易的概念(2022年案例分析題)
根據《證券法》的規(guī)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解釋
內幕交易的形式:(1)自行買賣:行為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自行買賣與內幕信息直接相關的發(fā)行人的證券;(2)建議買賣:行為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明示或者暗示)建議他人買賣與內幕信息直接相關的發(fā)行人的證券,。建議買賣的構成要件有:建議人為內幕信息知情人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建議人推薦,、勸說或者慫恿他人買賣證券,;被建議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建議人掌握內幕信息;建議行為導致了相關證券的買賣行為,;(3)泄露內幕信息并導致他人買賣:行為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泄露內幕信息并導致他人買賣相關證券,而不論其泄露時的主觀狀態(tài),。泄露內幕信息的構成要件有:有泄露行為,,包括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再次進行“信息傳遞”,但合法履行義務或者職責的除外,;信息接收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接收的信息是內幕信息,,信息傳遞的次數和層級不影響內幕交易的構成。但是,,如果信息接收者僅僅只是單純接收信息,,既未再次泄露,也未自行買賣或者建議他人買賣,則不屬于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的范疇,。
2、內幕信息的范圍
(1)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發(fā)行人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發(fā)行人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
(2)《證券法》第80條,、第81條所列重大事件均屬于內幕信息。(2019年案例分析題)
解釋
“涉及發(fā)行人”,,表明內幕信息是指與發(fā)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密切相關的財務,、經營方面的信息,由此將內幕信息與其他未公開的市場信息相區(qū)分(內幕交易與利用非公開市場信息交易行為也由此得以區(qū)分),。(2024年新增)
3,、內幕信息的敏感期
(1)內幕信息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尚未公開”。內幕交易只能發(fā)生在內幕信息形成至公開之間的這段時期內,,這段時期被稱為“內幕信息的敏感期”,。
(2)內幕信息的形成(2018年案例分析題、2019年案例分析題)
①《證券法》第80條,、第81條所列“重大事件”的發(fā)生時間,,“重大事件”中涉及的“計劃”“方案”等的形成時間,應當認定為內幕信息的形成之時,;
②影響內幕信息形成的動議,、籌劃、決策或者執(zhí)行人員,,其動議,、籌劃、決策或者執(zhí)行初始時間,,應當認定為內幕信息的形成之時,。
(3)內幕信息的公開
內幕信息的公開,是指內幕信息在國務院證券,、期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指定的報刊,、網站等媒體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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