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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時間為5月6日至5月15日,,是時候進入備考狀態(tài)!以下是2013年注會考試重要知識點公司法的基本理論的具體內容和相關習題,注會起跑,,你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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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第四章公司法第一節(jié)公司法的基本理論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公司法的一般規(guī)定
1.公司的分類
(1)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可以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而非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解釋】分公司沒有公司章程,,也沒有獨立的財產,因此其民事責任只能由總公司承擔,。
【相關鏈接】個人獨資企業(yè)的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個人獨資企業(yè)承擔,。
2.對外投資
(1)對外投資的規(guī)模
公司章程對投資總額及單項投資的數額有限額規(guī)定的,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限額,。
(2)對外投資的決議方式(2選1)
公司向其他企業(yè)投資,,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解釋】《公司法》只是規(guī)定公司章程可以在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之間選擇,,具體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
3.對外擔保
(1)對外擔保的規(guī)模
公司章程對擔保總額及單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guī)定的,,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限額,。
【解釋】《公司法》對對外擔保的規(guī)模并沒有限制,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限制,。
(2)對外擔保的決議(2007年單選題,、2009年原制度單選題)
①2選1
公司為“他人”(非股東,、非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1選1
公司為“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大于1/2)通過,。
【解釋1】公司為“非股東,、非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公司章程可以規(guī)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總經理,、董事長不行,。
【解釋2】公司為“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1)必須由“股東(大)會”決議,董事會不行;(2)股東(大)會在表決時,,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應當回避,,不得參加表決;(3)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而非全體股東)“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而非人數)的“過半數”(大于1/2)通過。
4.對外借款
一般情況下,,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別規(guī)定或者經“股東(大)會”的批準同意,,公司的董事,、經理不得擅自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
【相關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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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星云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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