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的權利_2019年《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
備考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你們知道稅收機關都有哪些權利嗎,?以下內(nèi)容是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點,趕快一起來看看吧,!
【內(nèi)容導航】
稅務機關的權利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二章-稅務管理概述
【知識點】稅務機關的權利
稅務機關的權利
稅務機關的權利:
1.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建議權,稅收規(guī)章的制定權,。
2.稅收管理權,。
3.稅款征收權。
稅款征收權主要包括:
(1)依法計征權
(2)核定稅款權
(3)稅收保全和強制執(zhí)行權
(4)追征稅款權
①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nèi)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②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nèi)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5年,。
③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稅務機關可以無限期追征,。
4.批準稅收減、免,、退,、延期繳納稅款權。
為了照顧納稅人的某些特殊困難,,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提示】延期申報不同于延期納稅。
5.稅務檢查權,。
6.處罰權,。
7.國家賦予的其他權利。
各位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有關稅法機關權利的內(nèi)容就到這里了,,大家都學會了嗎?小編在這里祝愿大家在稅務師考試中考出好成績,,順利通關,!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東奧教研團隊基礎班《涉稅服務實務》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