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
精選回答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
1.一方獲得利益(包括財產積極增加與財產消極增加),。
2.他方受有損失(包括財產積極減少與財產消極減少),。
3.獲得利益與受到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4.獲得利益沒有法律上的原因(指缺少獲得利益的法律原因或權利),。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致使他人蒙受損失而自己取得利益的事實,。
(1)不當得利發(fā)生的后果是得到人與受損人之間形成以不當得利返還為內容的債權債務關系,,為法定之債。
(2)不當得利的產生原因
①基于受益人行為,,如擅自出租他人之物;
②基于受損人行為,,如非債清償;
③基于第三人行為,如第三人以甲的飼料喂養(yǎng)乙的家畜,。
(3)不當得利之債的構成要件①一方取得財產上的利益
②他人受有損失;
③取得利益與受有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④沒有法律上的根據,。
(4)下列給付不適用不當得利
①履行道德義務而為的給付,如養(yǎng)子女對生父母并無贍養(yǎng)義務而贍養(yǎng);
②債務清償期限屆至前的給付;
③“明知”無債務的給付;
④不法原因的給付,,如行賄款物的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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