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_2020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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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公務員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論
【知識點】公務員
公務員
一,、制度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
【舉例】
二、“持證上崗”(2020年新增)
國家對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實行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制度,,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三,、應具備的條件(2020年調整)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②年滿18周歲;③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⑤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⑥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⑦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四,、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依法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同學們,,鍥而不舍,金石可鏤。快一起開始加油,,為稅務師考試努力學習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慧慧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