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免限額的確定方法_25年稅法二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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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限額的確定方法
一般來說,,抵免限額是指居住國(國籍國)允許居民(公民)納稅人從本國應納稅額中,扣除就其外國來源所得繳納的外國稅款的最高限額,,即對跨國納稅人在外國已納稅款進行抵免的限度,。這個限額以不超過其外國來源所得按照本國稅法規(guī)定的適用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為限,。
抵免限額的計算公式:
抵免限額=(∑國內外應稅所得額×居住國所得稅率)×國外應稅所得/∑國內外應稅所得額
簡化后:
抵免限額=國外應稅所得×居住國所得稅率
實務中,抵免限額又分為分國抵免限額(分國抵免法),、綜合抵免限額(綜合抵免法)和分項抵免限額(分項抵免法)三種不同的計算方法,。
(一)分國抵免法
分國抵免限額(分國抵免法)是當某居住國居民擁有多國收入時,居住國政府按其收入的來源國分別計算抵免限額,,計算公式如下:
分國抵免限額=(∑國內外應稅所得額×居住國所得稅率)×某一外國應稅所得/∑國內外應稅所得額
(二)綜合抵免法
綜合抵免限額(綜合抵免法)是在多國稅收抵免條件下,,跨國納稅人所在國政府對其全部外國來源所得,不分國別匯總在一起,,統(tǒng)一計算一個抵免限額,。其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抵免限額=(∑國內外應稅所得額×居住國所得稅率)×∑國外應稅所得/∑國內外應稅所得額
(三)分項抵免法
分項抵免限額(分項抵免法)是為了防止跨國納稅人以某一外國低稅率所得稅的不足限額部分,用于沖抵另一外國高稅率所得稅的超限額部分,,進行國際間的稅收逃避活動,而對國外的收入分項進行抵免,,把一些專項所得從總所得中抽離出來,,對其單獨規(guī)定抵免限額,各項所得的抵免限額之間不能互相沖抵,。其計算公式如下:
分項抵免限額=(∑國內外應稅所得額×居住國所得稅率)×國外某一專項所得/∑國內外應稅所得額
所屬章節(jié):第三章 國際稅收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泉春老師2024年《稅法二》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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