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稅價格_2019年《稅法一》答疑精選
時間在不經意中一分一秒的流逝,考生們要抓緊時間進行備考。讓我們來了解一下其他備考稅務師的同學在學習《稅法一》中所遇到的問題吧,。
【學員提問】
如果是組成計稅價格的話,,能這樣組價來計算嗎?70*(1+10%)/(1-10%)*10%*80%; 另外,, 老師能幫忙總結下,,在題目給予哪些已知條件的情況下,,我們需要組成計稅價格來計算消費稅稅額?是不是只要是用組成計稅價格時,,都得把消費稅包括進去,再乘消費稅稅率得出應納消費稅稅額?謝謝老師!
【相關例題】
某高爾夫球具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下設一非獨立核算的門市部,,該廠將生產的一批成本價70萬元的高爾夫球具移送門市部,門市部將其中80%銷售,,取得含稅銷售額77.22萬元,。高爾夫球具的消費稅稅率為10%,成本利潤率為10%,,高爾夫球具廠該項業(yè)務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為( )萬元,。
A.5.13
B.6
C.6.60
D.7.72
正確答案:C
【知識點】消費稅應納稅額的一般計算
答案解析 :
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計稅時要按非獨立核算門市部對外的銷售額計算消費稅稅額,。高爾夫球具廠應納消費稅稅額=77.22÷(1+17%)×10%=6.6(萬元),。
【東奧答疑】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是的,您的理解是正確的,這里為您總結如下:
首先,,我們要明白為什么要除以(1-消費稅稅率),,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消費稅是構成銷售價格的一部分,。其次,,如果題干中給出了應稅消費品的銷售價格,不管是否含增值稅,,都是含消費稅的,。所以既然已經包含了消費稅,就不需要再進行換算;對于無銷售價格而涉及需要組價的情形,,那么就要進行換算的計算,這里以從價計稅的應稅消費品為例說明:
對于自產應稅消費品視同銷售,,而沒有同類價格的情況下,,需要用成本組價,組價=(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對于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需要計算消費稅而受托方沒有同類價格的話,,組價=(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對于進口應稅消費品,,組價=(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只有這三種情況下才有可能涉及到消費稅的組價,,需要換算消費稅,,其他情況下一般是直接有銷售價格的,直接乘以稅率計算消費稅即可,,不需要換算,。您再理解一下哦,加油,,祝您考試順利通關~~
一個人的成長,,只有通過磨練才可以提高。備考2019年稅務師考試,,希望各位考生能夠克服種種困難,,成功登上終點。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稅法一》東奧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