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預習考點:所得稅會計概述
業(yè)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毀于隨,。稅務師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財務與會計》第十六章預習知識點,,大家一起來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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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jié)】
第十六章 所得稅
【知識點】所得稅會計概述
(一)稅會差異
企業(yè)的會計核算和稅收處理分別遵循不同的原則,服務于不同的目的,。會計與稅法的差異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會計上確認為收入,,稅收上不征企業(yè)所得稅;
(2)會計不確認為收入,,稅收上要作為收入征稅,;
(3)會計上確認為成本費用,稅收上不得稅前抵扣;
(4)會計上不作為成本費用,,稅收上可以稅前扣除,。
(二)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理論基礎
《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采用了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
收入的實現,,一定伴隨著資產的增加或者負債的減少,;費用的發(fā)生,也往往伴隨著負債的增加或者資產的減少,。
基于收入和費用不同所產生的稅會差異,,也一定會導致相關資產和負債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異,根據會計恒等式的原理,,兩者是同步變化的,。
(三)所得稅會計的一般程序
在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的情況下,企業(yè)一般應于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進行所得稅核算,。發(fā)生特殊交易或事項時,,如企業(yè)合并,在確認因交易或事項產生的資產,、負債時即應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企業(yè)進行所得稅核算時一般應遵循以下程序:
注:以上內容選自華健老師2022年《財務與會計》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