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w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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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qū)國稅局在對上海某鋼鐵公司蕭山分公司2004年,、2005年涉稅情況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分公司除匿報銷售收入140973.83元之外,還將每月25日結(jié)賬后發(fā)生的銷售額延至下一個納稅期申報,,而未并入當月申報,,造成部分稅款滯納。該局遂依法追繳稅款27051.37元,,并處以相應(yīng)罰款,,同時加收滯納金55236.37元。
稽查人員通過對此案的查處進一步分析發(fā)現(xiàn),,在加收的55236.37元滯納金中,,有51203.58元是由于過期申報造成的,。稽查人員指出,,無論會計結(jié)賬日提前或延后,,都不影響企業(yè)按照稅法規(guī)定的申報期限進行納稅申報,因而過期申報造成繳納滯納金的情況完全可以避免,。該分公司會計人員為了貪圖方便,,不合并在當月進行納稅申報,造成該分公司多付出5萬多元滯納金,。
龔平 周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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