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責任如何劃分?
本題劃分為四個履約責任,,是不是因為題里有“各部分可以單獨確認”的字樣,,所以才劃分了四個,?實物中有些情況是設備達到可使用狀態(tài)前帶的零備件和培訓服務還挺密切的,,這周情況機器+備件+培訓是不是一個責任了?
問題來源:
【例題】ABC公司從事設備銷售并提供設備所需零部件,,并且承諾為客戶的員工提供設備使用培訓和一年的后續(xù)技術支持。
假設以上全套商品和服務的價款為$100000,,且上述產(chǎn)品和服務均可單獨銷售,,請使用收入確認“五步法”模型對該合同進行分解。
【解析】下面按照收入確認“五步法”模型來分解該合同,。
第一步 識別合同 |
第二步 識別履約義務 |
第三步 確認總價 |
第四步 分攤價格 |
第五步 確認收入 |
為產(chǎn)品交易和服務提供總合同 |
交付設備 |
$100000 |
$60000 |
交付時 |
提供培訓 |
$30000 |
執(zhí)行時 |
||
交付配件 |
$5000 |
交付時 |
||
提供后續(xù)服務 |
$5000 |
提供時 |

張老師
2021-06-18 17:37:48 662人瀏覽
是的,,有單獨售價可以單獨確認為一項履約責任,。不是看關系是否密切,,而且看是否具備確認為單項履約義務的條件,(1)客戶能夠從單獨使用該商品或服務中獲益,。(2)主體向客戶轉讓商品或服務的承諾可與合同中其他承諾區(qū)分,。所以即使設備達到可使用狀態(tài)前帶的零備件和培訓服務還挺密切的,這種情況也不一定機器+備件+培訓確認為一項履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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