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的企業(yè)所得稅處理_2023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跟學打卡
各位考生朋友們,,今天,,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準備了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中有關資產的企業(yè)所得稅處理考點,,大家一定要認真學習哦!
考點:固定資產的企業(yè)所得稅處理(大綱要求:掌握)
(一)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yè)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但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3.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4.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
5.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6.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7.其他不得計提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二)計稅基礎
企業(yè)資產通常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企業(yè)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
1.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fā)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fā)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
(1)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2)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5.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6.改建的固定資產,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和租入的固定資產以外的其他固定資產,,以改建過程中發(fā)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三)稅法關于固定資產折舊費用的基本規(guī)定
1.方法: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
2.起止時間:企業(yè)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3.預計凈殘值:企業(yè)應當根據(jù)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4.最低折舊年限(另有規(guī)定除外)
(1)房屋,、建筑物: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4年,;
(5)電子設備:3年,。
5.加速折舊
(1)企業(yè)的下列固定資產可以按照規(guī)定加速折舊:
①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lián)Q代較快的固定資產,;
②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tài)的固定資產。
(2)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部制造業(yè)企業(yè)新購進的固定資產適用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yōu)惠,。
(3)加速折舊的方法:
①縮短折舊年限方法:要求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舊年限的60%;
②加速折舊方法: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shù)總和法,。
(四)一次性稅前扣除
1.基本規(guī)定
企業(yè)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包括自行建造)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考點:其他資產的企業(yè)所得稅處理(大綱要求:掌握)
(一)生產性生物資產
1.生產性生物資產,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產畜和役畜等。
2.計稅基礎
(1)外購的生產性生物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2)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生產性生物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3.最低折舊年限
(1)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為10年;
(2)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為3年,。
(二)無形資產
1.下列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
(1)自行開發(fā)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
(2)自創(chuàng)商譽,;
(3)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
(4)其他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
2.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yè)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準予扣除。
3.計稅基礎:
(1)外購的無形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fā)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開發(fā)的無形資產,,以開發(fā)過程中該資產符合資本化條件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fā)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4.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另有規(guī)定除外。
(三)長期待攤費用
1.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2.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分期攤銷。
3.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4.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fā)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四)投資資產
1.企業(yè)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2.企業(yè)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
(五)存貨
1.企業(yè)使用或者銷售存貨,按照規(guī)定計算的存貨成本,,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企業(yè)使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
說明:以上內容節(jié)選自東奧黃潔洵老師2023年《經濟法基礎》基礎班講義,,僅供考生學習參考,,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