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環(huán)節(jié)消費稅計算_2020年初級會計師《經(jīng)濟法基礎》必學知識點
成績屬于過去,追求仍在路上,。備考初級會計,,不能滿足于自己學會了哪些,,而是要警惕還有哪些知識沒有掌握,。讓我們一起來看今天的高頻知識點吧,!
【主要內(nèi)容】
自產(chǎn)自用,、委托加工,、進口環(huán)節(jié)應納消費稅計算
【所屬章節(jié)】
《經(jīng)濟法基礎》第四章 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
【知識詳解】
知識點:自產(chǎn)自用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 納稅人自產(chǎn)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的,,不繳納消費稅,;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按照納稅人生產(chǎn)的同類消費品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
2.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征的,,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3.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自產(chǎn)自用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自產(chǎn)自用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4. 實行從量定額計稅的,,不涉及銷售價格,,不存在使用組成計稅價格計算消費稅的問題。
【案例】某啤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3月份將試制的2噸新口味啤酒用于職工福利,已知該酒廠沒有同類啤酒的銷售價格,,該啤酒成本4000元/噸,,成本利潤率5%,每噸消費稅稅額250元,。
【解析】(1)將自產(chǎn)的啤酒用于職工福利,,增值稅、消費稅均視同銷售,;
(2)啤酒屬于從量定額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其消費稅的計算與價格無直接關(guān)系,應按應稅消費品的移送使用數(shù)量征稅,,應納消費稅=250×2=500(元),;
(3)由于沒有同類應稅消費品的價格,應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繳納增值稅:
①組成計稅價格
=成本×(1+成本利潤率)+消費稅稅額
=2×4000×(1+5%)+500=8900(元)
②增值稅銷項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增值稅稅率
=8900×13%=1157(元)
知識點:委托加工環(huán)節(jié)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2.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消費稅(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提示】
(1)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
(2)加工費,,是指受托方加工應稅消費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費用(包括代墊輔助材料的實際成本),,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3.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消費稅(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委托加工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4. 實行從量定額計稅的,不涉及銷售價格,,不存在使用組成計稅價格計算消費稅的問題,。
知識點:進口環(huán)節(jié)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征消費稅的
組成計稅價格=(關(guān)稅完稅價格+關(guān)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2.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征消費稅的
組成計稅價格=(關(guān)稅完稅價格+關(guān)稅+進口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進口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注:以上《經(jīng)濟法基礎》學習內(nèi)容選自東奧名師黃潔洵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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