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律關系_2020年初級會計師《經濟法基礎》必學知識點
2020年初級會計備考進入倒計時,,現階段學習更是要爭分奪秒,有所側重,!東奧小編帶來了《經濟法基礎》科目的相關知識點詳解,,一起來學習吧!
【主要內容】
稅收法律關系,、稅法要素
【所屬章節(jié)】
《經濟法基礎》第四章 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
【知識詳解】
知識點:稅收法律關系(★★)
主體 | 征稅主體 | 海關 | (1)海關,其主要負責下列稅收的征收和管理: ①關稅 ②船舶噸稅 (2)進口環(huán)節(jié)的增值稅,、消費稅由海關代征 |
國家各級 稅務機關 | 除由海關征收和委托海關代征的稅種外,,其他稅種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 ||
納稅主體 | 履行納稅義務的人 | ||
客體 | 指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即征稅對象 | ||
內容 | 指主體所享受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 |
知識點:稅法要素(★)
稅法要素 | 要點 |
納稅義務人 | 依法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
扣繳義務人 | 稅法規(guī)定的,在其經營活動中負有代扣稅款并向國庫繳納義務的單位 |
征稅對象 | (1)也稱課稅對象,,是稅收法律關系的客體 (2)不同的征稅對象是區(qū)別不同稅種的重要標志 |
稅目 | 稅目是征稅對象的具體化 |
稅率 | 我國現行稅法規(guī)定的稅率: (1)比例稅 (2)累進稅率 ①全額累進稅率(我國不采用) ②超額累進稅率 ③超率累進稅率 (3)定額稅率 |
計稅依據 | (1)從價計征:以計稅金額為計稅依據 (2)從量計征:以征稅對象的重量,、體積、數量等為計稅依據 |
納稅環(huán)節(jié) | 納稅環(huán)節(jié)主要是指稅法規(guī)定的征稅對象在從生產到消費的流轉過程中應當繳納稅款的環(huán)節(jié) |
納稅期限 | 包括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納稅期限,、繳庫期限 |
納稅地點 | 納稅地點是指稅法規(guī)定的納稅人以及代征、代扣,、代繳義務人的具體申報繳納稅收的地方 |
稅法要素 | 要點 |
稅收優(yōu)惠 | (1)減稅和免稅 (2)起征點 征稅對象的數額沒有達到規(guī)定起征點的不征稅,;達到或超過起征點的,就其全部數額征稅 (3)免征額 對納稅對象中的一部分給予減免,,只就減除后的剩余部分計征稅款 |
法律責任 | 稅法中的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
注:以上《經濟法基礎》學習內容選自東奧名師黃潔洵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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