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荼蘼”】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將于11月1日開始,預習備考也已經開始,2016東奧初級會計職稱網課正在火熱搶購中,為更好的幫助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生預習備考,,請備考的考生先進行預習要點的預習,,本篇為2016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要點:仲裁機構,。
2016年《經濟法基礎》預習要點:仲裁機構
【預習要點】
1.仲裁機構主要指的是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qū)劃層層設立;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 . 仲裁委員會之間沒有隸屬關系,。
2.仲裁委員會組成: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員7~11人組成,。仲裁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法律、經濟貿易專家不得少于2/3,。
【相關章節(jié)預習點】
第一章 總 論 | |
第二節(jié) 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 |
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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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 |
民事訴訟 | |
行政復議 | |
行政訴訟 |
【預習要點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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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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